EN 1146:2005自給式呼吸器CE認證測試要點

 點擊:840     |      2025-06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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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 1146:2005標準簡介

EN 1146:2005是歐盟針對自給式開路壓縮空氣呼吸器的安全標準,規定了這類設備在設計、制造和測試過程中必須滿足的基本健康與安全要求。該標準適用于消防、工業救援等場景中使用的呼吸保護設備,確保使用者在危險環境中獲得可靠的呼吸保障。作為CE認證的核心依據之一,EN 1146:2005標準對產品的材料性能、結構強度和功能可靠性提出了系統化要求。

EN 1146:2005標準測試項目詳解

1. 氣密性測試:檢測呼吸器整體及各連接部位在額定壓力下的泄漏情況
2. 呼吸阻力測試:測量吸氣和呼氣時的氣流阻力是否符合人體工程學要求
3. 壓力測試:驗證氣瓶和調節器在最大工作壓力下的結構完整性
4. 低溫性能測試:評估設備在-30℃環境下的操作可靠性
5. 高溫測試:檢驗呼吸器在+60℃高溫環境下的功能保持性
6. 機械強度測試:包括跌落測試和振動測試,模擬運輸和使用中的機械沖擊
7. 材料兼容性測試:確保所有材料與壓縮空氣長期接觸不發生劣化
8. 報警裝置測試:驗證低壓報警系統的準確性和可靠性

符合EN 1146:2005標準的注意事項

制造商需要特別注意氣瓶的定期水壓測試要求,所有承壓部件必須提供材料證明。呼吸面罩的密封性能需要針對不同臉型進行驗證,報警裝置的觸發壓力必須精確校準。產品標識必須包含清晰的使用說明和限制條件,技術文件中應包含完整的風險評估報告。建議建立持續的生產控制程序,確保每批產品都能保持一致的性能表現。

EN 1146:2005測試常見不合格項

在實際測試中,呼吸阻力超標和低溫性能失效是最常見的問題。部分產品在低溫環境下會出現調節器結冰故障,面罩密封性不足也經常導致測試失敗。報警裝置的響應精度和穩定性是另一個關鍵點,許多產品因為報警延遲或誤報而被判定不合格。此外,使用未經認證的材料制造關鍵部件也會直接導致測試失敗。

EN 1146:2005產品的歐盟認證要求

根據歐盟PPE法規(EU)2016/425,自給式呼吸器屬于III類個人防護設備,必須通過歐盟公告機構進行CE認證。制造商需要提供完整的技術文件,包括EN 1146:2005測試報告、風險評估和符合性聲明。產品必須加貼CE標志并附帶歐盟語言的使用說明書。此外,還需要建立持續監督程序,確保批量生產的產品持續符合標準要求。進入歐盟市場前,必須完成型式檢驗和生產質量保證模塊的認證流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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